今天看了两部视频,一部是阿凡达,一部是《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很有感触,写一点读后感。
六年前跟一群初中死党看过《指环王3》以后,我一度以为这辈子再也看不到比它更好的电影了,结果六年以后我看到了。阿凡达确实无与伦比,赞誉声已然如此,我无需赘言,更不会故作特立独行的说“很一般”云云。这确实是我看过最好的电影——尽管我只是跟室友一起看的准午夜场,10.5刀学生票价的IMAX(应该比国内绝大多数影院都便宜),在加起来不到十个观众的放映厅从晚十点看到凌晨一点。开车回来的时候,四车道上有老长一段,方圆一公里只有我们一辆车。
画面太美了,太美太美。我都愿意生活在那个世界了。我甚至喜欢上了女主角:善良,单纯,正直,勇敢,强壮,无恋爱史,而且还是公主。长得乍一看很丑,可三个小时下来居然看习惯了,觉得还算漂亮……看来我也不是那么好色的……
《指环王3》以后,我几乎就断了看电影的欲望。我一直觉得电影在情节上是不能与小说相比的,如果你要说某个导演很会说故事、电影很艺术,不如直接看小说去。电影要把观众骗进电影院,要么是喜剧片、音乐剧这样的非主流,要么是烧钱换画面的大制作。非主流的电影我个人兴趣不大,而所谓大片,在阿凡达以后,我恐怕还要再等至少六年了。
我在校内上看到有人分享《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伦理学),哈佛的一门公共课,就看了中英字幕的第一集。然后又去youtube上找到整个系列,看了第二集,并打算继续看下去。
这门伦理学课就是美国的百家讲坛,演讲者是知名教授,受众不需要任何专业基础,讲的是些普适的话题(伦理道德)。唯一的区别是主办方由ccav变成哈佛,录影棚由小礼堂变成Sanders Theater——不过这都是表象,真正的区别在于,且不说中国有几个大学教授能教得出这门课,即使有人教得出,他们也只能在学校里偷偷摸摸的上课。他们不仅上不了百家讲坛,他们的视频都不能流出来。
“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是伦理学的注脚,换个标题,用“论法的精神”同样合适。任何人都不可能在大众媒体上开课讨论法的精神,并引导观众讨论、反思共和国历史上的案例。很简单的道理:中国的法的精神既不寻求最普遍的幸福,也不是以行为本身的道德规范为准绳(Sandel强调的主是这两点的矛盾),而是遵照少数人的道德维护少数人的幸福。
下面说些难听的。我出国以前千方百计寻求出国的理由,出国以后又千方百计寻求回国的理由。我的理想是不管当中国人还是美国人,在北京工作的同时还能在中美间往来自如(与飞机票无关,完全是签证的问题),但我的孩子一定要做美国人——我找不到让我的孩子做中国人的理由,他毫无疑问是汉人,可完全没有必要做中国人。我看哈佛的伦理学课程的视频,看斯坦福和麻省的计算机课程的视频,即使身在三流大学读研,我仍能切身感受到两个国家教育的差距。你看看Sanders Theater里多少黄种人的面孔,你就知道还有无数的华裔父母也是这样想的。
阿凡达就更不用说了,两个国家电影的差距比高等教育的差距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