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纪行(一)

  《大明王朝》里,陈宝国有一句台词(嘉靖:你是不是想说谎爷爷说话不算数啊?万历宝宝:臣不敢。嘉靖:知道不敢就好,朕告诉你:)
  任何人答应你的你的事都不算数,只有你自己能作主的事才算数。
  我TM爱死这句话了。
  现在回想大一的选修《传媒里程碑经典案例解读》,恍如隔世。早一、早二,以及另外一个现在已经完全没感觉的PLMM三人齐聚一堂,刻骨铭心。大二下学期,刻意想重温一次那样的神化,历经机缘巧合、自作聪明、千辛万苦,终于选上了《饮食美学》,结果如愿同早二、早二男朋友、郁金香撞了满怀,非常刺激,非常好。
  撕心裂肺,却又沁人心脾,人就是这样出生,这样活着,这样死去的。
  晚上干了一件大蠢事。我无聊到跟踪郁金香本身就很蠢了(跟踪过很多次,图书馆是一次,今晚是另一次),结果更蠢的是我跟丢了。跟丢的原因可以总结为“以小人心度君子腹”,好比你在一个路口把人跟丢了,一条路通往书店,一条路通往网吧——结果你选了网吧那条路,而事实证明你错了。当然我自以为还没有白痴并堕落到所举的例子的那种程度,现实比例子复杂得多,但思想简单而腐化确是真的。
  上天佑我,上天负我。到头来,还是应该自己为自己作主。不然就只能跟着别人的拍子走出大学,走进社会,走完一生了。


  这段时间的日志都写成这样,我已经很难做人了。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愁。为了挽回自己在“不知我者”心中崩溃在即的形象,贴出《地狱纪行》的第一部分。按此划分,完整版大概有几百个部分,又不知要写到猴年马月了。不过这篇小说采用了自己独创的文体,换句话说,在哪里戛然而止都不算太监。

地狱纪行

  在地狱里,我见到了芥川龙之介。
  我之所以下地狱,并非如大学时给我理发的老太太所言:信我(圣子)者升天堂,不信我者入地狱。事实是,这世界上有很多主神,耶和华、如来、安拉,等等等等,各安本分,各司其职,并没有强迫谁必须相信谁的说法。唯一强迫之处在于,那么多神,无论东方的西方的、单眼皮双眼皮、黑的白的或者黄的,你总得信一个。这就好比不管是中国日本还是美国阿富汗,你的护照上总要有个国籍,否则天下虽大,却没有容身之地。
  可是我呢,因为什么神都不相信,固执地只相信人自己,所以下地狱了。
  芥川跟我不一样,他信神(具体信谁只有神和他自己知道),却依然下了地狱——原因在于他是自杀死的。自杀死的人必须下地狱,这是所有神共同的约定。另外,类似“自杀死的人不得下地狱”的条约还有很多,和民法一样繁冗复杂。所有人死之后都要接受审判,经过“是否信神”“是否死于自杀”“是否死于死刑”之类的层层核实之后,“清白”者上天堂,“有罪者”下地狱。如果有数罪并罚的情况,除非情节极特殊,否则选罪重的量刑。天圆地方,无论是否合理,这就是规矩。
  我见到芥川的时候,他正坐在麻将桌旁,和三岛由纪夫、川端康成因为三缺一而无所事事。我刚下地狱就听说他们仨是非常好的牌友,好到经常互相放水,以至于没几个人愿意和他们打牌,三缺一就愈发司空见惯了。他们现在三缺一,正是因为一分钟前刚刚气走了海明威。我缓步走向芥川时,恰逢海明威大步从我身边跨过,我看见他一双火球似的眼睛瞪得牛眼般大,饱经沧桑的脸颊抽搐不已,连络腮胡子似乎都在颤抖。他一面挽起袖子露出两只碗口粗的胳膊、拳头攥得咯咯直响,一面还喋喋不休地絮叨着:“狗日的日本鬼!狗日的日本鬼!”
  说明一下,在地狱里,日本魂依旧说日语,美国魂依旧说英语,但是无需学习,彼此间的话都能听懂,就像所有语言都成了母语一样。
  于是想起不久前和老舍喝茶时,他老人家告诉我:永远不要和日本人(魂)讲道理,除了犹太人(魂),就属他们最精;而他们不讲道理的时候,比犹太人(魂)更精。
  可芥川毕竟是我的偶像,我下地狱以后,生前留下太多事难以释怀。我一直视芥川为海上灯塔、人生导师,虽然下了地狱,我也唯独在地狱中才有机会同他一叙。“知其不可为而为,就是不问可不可能,但问应不应该”,我怀着渺茫的希望,畏畏缩缩地走向这三位大概比犹太人还要精的魂。
  先谈谈这片将要束缚我三万六千五百年的极恶世界——地狱吧。
  天上一天,人间一年,人间一天,地狱一年。其实天堂的灵地狱的魂都可以投胎转世,只是等待的时间有别。好比时间表安排我在六十年之后重返人间,那么我在天堂只消等待两个月,在地狱里却要熬上两万一千九百年——时间的长度是相同的,只是灵与魂的感觉各异。我上辈子活到五十岁被人暗杀,死后因为渎神被罚下地狱枯等人间历一百年。人间历一百年,合地狱历三万六千五百年,对于生前对于尝尽“人生苦短”的我而言,那近乎是永恒了。
  除了等待的时间,天堂和地狱几乎没什么不同。为了投胎转世,升天堂是等,入地狱也是等。在天堂和地狱里,没有四时,不分昼夜,时间与空间都成了恍惚的概念。在这里,灵与魂基本上继承了临终前的模样——之所以说“基本上”,比如一个被烧死的人在断气前已经不成人形了,但他无论在天堂或地狱都是被烧伤前的形象——至于“基本上”是如何确定的,我并不清楚。
  灵与魂不仅继承了临终前的模样,记忆、思想、性格也与临终前无异。唯一改变的,只有大家都变得绝望了,除了等待,做任何事都没有意义。在天堂和地狱里,名、利、欲,所有的一切都成了虚幻,除非投胎便不会死去,除非有人间有新人亡故,这里也没有新生。时间是停滞的,因为没有生老病死,死前是什么样,在这里便一直是什么样,更可怕的是,这种“样”不仅局限在生理上,心理上同样如此——若你要问,既然是“永生”,并且没有生活的压力、愤怒与仇恨,无有无虑,下地狱又有什么不好呢?我只能解释,那种感觉就像梦一样:大多数人即使可以在梦中实现自己的任何愿望,可无论梦境多美,人们都不愿生活在梦里(如果知道这是梦的话),因为梦终究是虚幻。当然,的确有一些疯子和圣人无所谓现实与虚幻,认为天堂地狱在根本上和人间无异,甚至更乐意生活在相对美好的“梦”中——可那毕竟是极少数,人间还有喜欢睡铁板床的怪人呢。
  在天堂则更不用说。如果知道自己最多只有几个月的光阴,那么除了等着投胎,似乎,也的确没有更有意义的事可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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