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Chapter1

  上大学以来,认真写过三部小说,没有一部坚持下来。这里我不免要为自己找点借口:《地狱纪行》太深,《共鸣》和《星辰》太广,它们都不适合我在这个年龄写。

  在去洛阳的火车上,我构思了一个新的小说——与其说它是一部新小说,毋宁说它是一个新的结构,这个结构糅合了我大学时期的另外几部没有认真写的小说:它们包括一部武侠,两部校园,以及无数无法归类的“意识流”种种。

  有了这个结构,很多问题迎刃而解。这不,我又写新的小说了,名字还没想好,暂定是《江湖》。当然,江湖只是一个代号,最后一定不会用这么俗的名字的。

  这次一战托一塌糊涂,自我检讨一下,能力问题恐怕是其次,心态占大头。这大头里,一半因为我这个人太容易放弃,一半因为我抱了两次托,于是给了自己放弃的理由。

  无论如何,我是一定要二战了,而且这回真的没有退路了。


  万历年间,黄河改道,大水决堤。沿江千里,灾民百万,生灵涂炭。朝廷拨款五百万辆赈灾,由禁军精锐解运,一行千人浩浩荡荡,本以为万无一失,不料却在晋陕之交的壶口遭劫。灾款被洗劫一空,一行护卫也无一生还,史称“壶口劫案”……

  高考结束的那天晚上,我两个月来第一次收拾房间。清理书桌的时候,我打开一扇上了锁的,专门存放日记和小说的抽屉,看见了这部小说手稿。

  我仍记得自己创作这篇小说的动机。那时候刚上高一,闲来无事,一天突然想起上小学时看过的一部香港武侠剧,很有些想法,于是下了笔。构思阶段,为了缅怀初中和小学的各位同窗,我把弟兄们都塞进了小说,感情好的都是大侠,感情淡些的也做了山贼。在那个年纪,因为觉得世界上没有哪个女人是比孙燕姿更好的,自己在女主角姓燕还是姓孙的问题上犹豫良久,终于决定让女主角姓燕名琴——孙燕姿会弹钢琴。燕琴姑娘是秦淮河上的名妓,卖艺不卖身,留在小说的中段出场,这个不急。

  我还记得,给男主角起名字的时候,遇到了比女主角更大的麻烦。首先,这个人不能姓何(笔者姓何名生),因为武侠小说大师笔下的男主角,既没有姓金姓古的,也没有姓查姓熊的。百家姓里,公孙诸葛之类当然不能用,赵钱孙李云云又太过俗气……万般无奈之下,本着向那部电视剧致敬的精神,我让男一号随了电视剧里男一号的姓,姓关。

  那么名字呢。关天象,关星河,关沧海……蛮大气也蛮好听的,可我想,三流的武侠小说才用这些名字呢。顶尖的名字应当像乔峰、郭靖、杨过那样,首先要由两个字组成,这样才有古意;其次要文字朴实华,韵味深邃悠远。那部电视剧的男主角的名字符合第二条原则,违反了第一条。要做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名字一定要起得更好才行。

  我把二郎腿往书桌上一扔,身体躺在已经被折磨的快散架了的网椅里,一面读着自己几年前的创作,一面浮想联翩。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对这篇小说产生兴趣——这既不是处女作,也不是自己最新的作品——诚然这是我的第一篇武侠小说,可抽屉中那叠稿纸里其实夹杂了我的第一篇各种小说:第一篇科幻小说,第一篇历史小说,第一篇玄幻小说,第一篇侦探小说,等等。它们或者只有一个序,或者发展到第一章、第二章,短则三五千字,长则万余字……现在我想起来了,这是我写的最长的小说的开篇,写了足足两万字。

  壶口劫案过去十年以后,依然是万历年间。在庐州府有位武师,姓关名景,在当地颇有人望,人称关三爷。之所以称“三爷”而不是“大爷”“二爷”,众所周知,关二爷是堂堂汉寿亭侯,他老人家把牌位占着,谁敢跟他争,谁又敢抢在他前面?”

  三爷从事的营生,在后来叫保镖,在当时叫标客。十年前,三十有六的关景初到庐州府有天标行,起先作的是趟子手,两年以后做了标师,再三年便做到了标头——两百多号人的有天镖局里,地位只在总标头和当家人之下——要说三爷为何上位如此之快,理由有二:三爷好身手;三爷好人脉。

  两年间从趟子手到标师,是三爷靠身手硬生生打出来的。三爷拳脚功夫了得,十八般兵器样样精通,最擅长的是刀法。姓关的都喜欢使刀,本领最高的使关王刀,不过八十二斤不是人人甩得开的,所以三爷使眉尖刀——虽然没有青龙偃月刀气派,也比那些使朴刀的有面子多。当年在押一趟往南昌府的标,路上遇见一伙三十多个土匪……

  在这里我空了一行,然后用钢笔胡乱画了几根弧线,表示省略的意思。当时我把这段略过去,无非有两种理由:觉得这部分很无聊;遇到了创作障碍。现在我觉得前一种可能性比较大。

  三年间从标师到标头,三爷靠的是人脉。

  其实标行里自标师以上,武功相差得都不太多。谁做总标头,谁做标头,谁做标师,靠的就是人脉。这人脉不止是标行里的人脉,还有当地的人脉、江湖上的人脉、朝廷里的人脉。论标行里的人脉,三爷来得不久,资格还不如大多数伙计老;论当地的人脉,三爷虽然是本地人,年纪轻轻时就外出闯荡,旧相识都已生疏了;论江湖山的人脉,三爷更是少有往来。

  但是,三爷有朝廷的人脉。他十六岁从军,三十六岁退伍,跟戚继光打过倭寇,跟李成梁打过鞑子,也在京畿重地做过禁军,走南闯北,是个足有二十年兵龄的兵骨。因为他的老资格,全国两京十三使司都有人脉——虽说这些交情都不是怎样的靠山,打点关系已经足够。

  既然提到禁军,就不得不说说三爷和壶口劫案的关系。当时朝廷尽选禁军精锐,三爷不仅本领高强,和百户私交也不错,原先这十两解运的饷银是拿定了的。谁想临行前,三爷居然酒后坠马,把腿给摔断了——养伤只是个把月的事,错过的十两饷银,就不是一个月能捞回来的了。”

  可俗话说得好,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三爷错过这趟标,却保住一条命。后来灾款遭劫的消息传到军营里时,三爷刚刚能脱了拐走路,这晴天里一声霹雳直把三爷吓趴下了。覆没的一千禁军里,包括那个私交不错的百户在内,三爷叫得上名来的有二三十个,混个脸熟的有上百个,转瞬之间就都没命了,怎么不让人心惊肉跳!

  军营里为之一惊,朝野更是为之一震,圣怒之下,只能把当兵的家眷杀了解恨——领头的千户被诛了九族,同行的镇府、百户诛三族。拨款五百万两以彰我圣恩如海,严惩渎职军士以显我圣威如岳。至于是何方神圣能将这一千精锐尽数歼灭,苦苦追查之下始终没有丝毫线索,终于不了了之。于是,“壶口劫案”作为黄河大水的注脚草草收场,灾民也好,赈灾款也好,解运的众将士也好,大家各安天命,这事就算了结……

  高三的暑假读到这样的文字,我无法相信这是我写的——按个人的标准而言,它糟糕透顶。我觉得文章就和音乐一样有它的节奏,这节奏包括文字的节奏和叙事的节奏。文字的节奏表现在诗歌和散文中,叙事的节奏体现在小说里。当然,现在有确实出现了像诗一样美的小说,我也读过几本,然而它们少之又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读完开篇的几百字,这小说给我的感觉完全是荒腔走板,不成模样。我认为,自打小学开始写小说起,我的文风就一直属于古典主义。但在这里我如此油腔滑调,油腔滑调的后果是节奏混乱——这就好像篮球比赛里玩花活,偶尔来一次可以,如果整场比赛都这么玩,比赛会变成什么样!

  就是这样一场没法看的比赛,我居然一口气写了两万字。

  我读自己的小说,感到很失望,于是推开落地窗走到阳台上,用望远镜偷窥起对面的小妹妹来。

  我站在自家的阳台上,用望远镜可以望到对面那栋楼小妹妹的卧房。有必要在此声明,本人绝非流氓,我用望远镜偷窥小妹妹也绝无任何堪称邪恶的念头。小妹妹一向学习得很晚很勤奋,我在看书看累的时候望两眼,一方面可以缓解眼部和脑部的疲劳,一方面还可以鞭策自己好好学习。当然,这个小妹妹在书桌前坐得笔直端正,前额微垂,奋笔疾书的侧影还是蛮漂亮的,不过她长得什么样我从未见过。

  现在我为所欲为地偷窥,因为我高考考完了,收拾桌子的时候发现了自己的小说,觉得写得不好,不高兴。而小妹妹还要在这里继续学习。她比我小,最快要明年才会解放吧,那时候估计也见不到她了。我用望远镜鉴定它书桌上的每一本书,判断她上几年级、学文学理的同时,还计算着哪本习题我做过、哪本买过、哪本看都没看过。这时候我就想,如果我有个弟弟,年纪比我小三岁,正好在我毕业的时候读高一,我就可以语重心长地为他的高中生涯指点迷津:哪堂课要认真听啊,哪本辅导书一定要看啊,哪家网吧性价比最高啊——然后我的弟弟就能完成我的遗愿考进北大了。

  可是现实中,我没有这样一个弟弟以供指导,只能在小说里实现自己又当儿子又当爹的愿望。

7 thoughts on “江湖.Chapter1”

  1. 等我慢慢看。不爱看电子的。下次少发点上来。喜欢这种有才华,有想法的人。有机会去听我的原创歌,页面上右边有。

  2. to WM: 丫头你太大牌了,难怪图书馆保安不让你进去
    to Y: 是不是我纯粹YY的时候令人异常汗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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