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主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

  某男,男一号,很喜欢某女,女一号,但是女一号不喜欢男一号,她有男友了,男二号,两个人感情深厚。
  于是男一号想,再等等吧,把该忙的忙完了再来掰你们。
  男一号这样想,因为他觉得男二号也算是个好人,至少是老实人。把女一号托付给男二号,男一号很放心。至于自己的想法是否道德,感情的问题上没有道德。
  这些都是两年前的事了。
  两年中发生很多事。两年以后,男一号依然在忙自己的事,不过男一号逐渐发现,女一号和男二号淡了,分了。
  男三号出现,一脚把男二号踹开。
  同样作为女一号的男友,男三号和男二号的区别在于,男一号对后者还有些许好感,对前者却怀着厌恶感。并不是因为他得到了他得不到的,出于嫉妒的厌恶——是单纯的,第一眼就产生的厌恶。
  接下来怎么样?天知道。其实两年多来,改变的事情,不过是女一号身边换了一位角色而已。无论那角色是谁,总归不是男一号自己。这样想,换一次,换一百次,差别不大。
  不过,男一号拿不准,当一个女人的择友标准改变时,她的性格,习惯,思维是否也发生了改变?换句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感情上是否依然成立?
  如此想来,那些因为物欲而傍大款的女人们,动机实在单纯得令人感同身受。倒是其他情况,比如抛出一句“他的纹身很性感”,或者“他打球很帅”,再或者“他很会哄我开心”,远比物欲可怕得多。
  接下来怎样?天知道。他把剧本卷起来攥在手里,身子微微探出云端,兼怀善意与恶意的注视着凡间芸芸众生的演出。一群跑龙套的。
  还有半年。半年以后,这戏的第一幕才会结束。


  随便扯淡而已。以上和现实的唯一区别,在于男一号未必真的喜欢女一号。他以前总是念叨着女一号的名字和昵称,恐怕是自欺欺人——如果自己不去“喜欢”一个人,生活是否太过平淡?圣诞节,难道不应该两个人过么?
  如果他一直这样骗自己,这故事会按照常规发展下去,那么无论结局怎样,都将落入俗套。唯一的解决方式,是毫无保留地给自己一个解释:你喜欢她,第一是因为她漂亮;第二是认为自己总该去喜欢一个人。这就好比欣赏世界杯,如果不选择一支球队或一个球星去支持,四年一度的足坛盛会将索然无味。
  不过,很多人不喜欢足球,他们谁都不支持,也不看世界杯。那么,一个男人是否一定要去喜欢一个女人呢,或者说,一个人一定要去喜欢另一个人么(无论男女)?现实也许并非如此。至少,当六十岁的煤矿老板用宝马将二十岁的女大学生从校门前接走,或者五十岁的富婆跟三十岁的小白脸在各种场合出双入对时,现实也许并非如此。
  算了,不多想了,自己的事还没完呢。至于女一号,男三号你先帮我养着——男二号,男三号,男一百号,其实谁都一样,是个男人就行。如果我的事忙完了(告一段落),半年后就来掰你们;如果我的事忙不完(失败了),自己也没资本再产生任何想法。

  人生类似由狂人主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我们必须在同人生的抗争中学习对付人生。如果有人对这种荒诞的举措愤愤不平,最好尽快退出场去。自杀也确乎不失为一条捷径。但决定留在场内的,便只有奋力拼搏。

  芥川先生,你真是字字珠玑啊。不知道对你而言,那位狂人究竟是怎样的角色。不过对我来说,狂人,就是在娘胎里时便把“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写进我基因里的兼怀恶意与善意的造物主。如果我的“口味”生来就与众不同,生活可能会简单得多。但既然我既脱不出凡尘的劳窘,也不想一死了之,那么除了留在场内,奋力拼搏,实在无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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