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后感

  今天看了两部视频,一部是阿凡达,一部是《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很有感触,写一点读后感。

  六年前跟一群初中死党看过《指环王3》以后,我一度以为这辈子再也看不到比它更好的电影了,结果六年以后我看到了。阿凡达确实无与伦比,赞誉声已然如此,我无需赘言,更不会故作特立独行的说“很一般”云云。这确实是我看过最好的电影——尽管我只是跟室友一起看的准午夜场,10.5刀学生票价的IMAX(应该比国内绝大多数影院都便宜),在加起来不到十个观众的放映厅从晚十点看到凌晨一点。开车回来的时候,四车道上有老长一段,方圆一公里只有我们一辆车。

  画面太美了,太美太美。我都愿意生活在那个世界了。我甚至喜欢上了女主角:善良,单纯,正直,勇敢,强壮,无恋爱史,而且还是公主。长得乍一看很丑,可三个小时下来居然看习惯了,觉得还算漂亮……看来我也不是那么好色的……

  《指环王3》以后,我几乎就断了看电影的欲望。我一直觉得电影在情节上是不能与小说相比的,如果你要说某个导演很会说故事、电影很艺术,不如直接看小说去。电影要把观众骗进电影院,要么是喜剧片、音乐剧这样的非主流,要么是烧钱换画面的大制作。非主流的电影我个人兴趣不大,而所谓大片,在阿凡达以后,我恐怕还要再等至少六年了。

  我在校内上看到有人分享《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伦理学),哈佛的一门公共课,就看了中英字幕的第一集。然后又去youtube上找到整个系列,看了第二集,并打算继续看下去。

  这门伦理学课就是美国的百家讲坛,演讲者是知名教授,受众不需要任何专业基础,讲的是些普适的话题(伦理道德)。唯一的区别是主办方由ccav变成哈佛,录影棚由小礼堂变成Sanders Theater——不过这都是表象,真正的区别在于,且不说中国有几个大学教授能教得出这门课,即使有人教得出,他们也只能在学校里偷偷摸摸的上课。他们不仅上不了百家讲坛,他们的视频都不能流出来。

  “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是伦理学的注脚,换个标题,用“论法的精神”同样合适。任何人都不可能在大众媒体上开课讨论法的精神,并引导观众讨论、反思共和国历史上的案例。很简单的道理:中国的法的精神既不寻求最普遍的幸福,也不是以行为本身的道德规范为准绳(Sandel强调的主是这两点的矛盾),而是遵照少数人的道德维护少数人的幸福。

  下面说些难听的。我出国以前千方百计寻求出国的理由,出国以后又千方百计寻求回国的理由。我的理想是不管当中国人还是美国人,在北京工作的同时还能在中美间往来自如(与飞机票无关,完全是签证的问题),但我的孩子一定要做美国人——我找不到让我的孩子做中国人的理由,他毫无疑问是汉人,可完全没有必要做中国人。我看哈佛的伦理学课程的视频,看斯坦福和麻省的计算机课程的视频,即使身在三流大学读研,我仍能切身感受到两个国家教育的差距。你看看Sanders Theater里多少黄种人的面孔,你就知道还有无数的华裔父母也是这样想的。

  阿凡达就更不用说了,两个国家电影的差距比高等教育的差距更远。

14 thoughts on “观后感”

  1. 可能最近心态不太端正,所以有些怨气,恰如其分的来了个外部的打击,把我打回原形,so一切回到从前,甚至更美好。评论下avatar吧,国内出了两个新闻:一是上海老母亲通宵排队,只为80(90)后的儿子能与女儿能看一场IMAX。二是华南唯一一块IMAX天天练轴转终于不堪重负坏了,差点爆发群体事件,影院老板下跪赔款(4~5倍)求得原谅。国内真的快不能待了,但是商机却又是无处不再。实体经济的衰弱使得资产价格暴涨,通胀的预期更是加剧这一效应。但是娱乐产业历史上正是在萧条时期得到蓬勃发展的,新媒体新媒介的不断出现与整合,人们生活习惯的不断变化,这其实是一个很好的时代。中国建国才60年,走向世界不过20年,真正融入世界甚至不到10年,我们的历程还很长。我最关注的问题有:1.如何在现有政治体制下加大地方政府的能动性与决策力。2.如何保证国有性质企业与国家利益完全挂钩,促进不同行业间合作。3.如何有效设立精英阶级准入机制,强化国家科研能力。

  2. 何同学的日志最近不但是缺少应有的志气,而且某些论断无知也无耻。“中国的法的精神。。。是遵照少数人的道德维护少数人的幸福”。这样的说法是一种赤裸裸的无知。法的精神的英文直译为"the cause of the law",指的是法学或是法律所遵守的哲学原则。孟德斯鸠的所谓“法的精神” 即Spirit of the Laws 是一种把法语sprit 误译为英文精神一词的结果。这个词的法文原意是目的和恰当性 – 孟德斯鸠的书的主要解释这样一个问题,即宪政的目的和实现形式为何,更明确的说,他希望解释为何三权分立是恰当的政府组织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政体系从纸面上说是依照法国和德国体系而建立的,建国后的法律沿革是依照苏联和大陆法系经验的。虽然我们的宪法里有着可能被理解为维护专制集权的条款,共和国的法的精神,无论是从the cause of the law,或是spirit of the laws 出发,都不是遵照少数人的道德维护少数人的幸福的 – 退一步说,什么叫少数人的道德?这种有声有势的议论背后是思想的不准确和知识的贫乏。Justice也不是什么伦理学的注脚,恰恰相反,关于justice的讨论是现当代伦理学的最重要问题之一。Michael Sandel和他在哈佛的同事罗尔斯最重要的分歧,就在于他们对于如何实现社会公平公正有理解上的很大不同。justice所包含的内容,和法的精神有重叠也有不同,从大的方面上来说,justice所包含的内容更为宽泛,从哲学关怀到技术性手段无所不包。而法的精神在很多时候,只关心理性,原则,或是内在价值。我想,中国的法律系统和司法系统积重难返是无可争议的事实。针对这样一个系统,任何抱怨,指责,非议,或是责难在我看来都是合法的。但是合法并不意味理性或是有效。看了两堂Sandel教授的课是一个非常好的开始,而且何同学拥抱美国民主自由的愿望也是值得大大表扬的。但是何同学非常不民主,非常不自由,同时也非常无耻的强迫自己小孩做美国人,并且觉得做中国人是“完全没有必要”,不仅在情感的廉价程度上直追我们国内的大量愤青,在理智的傻逼程度上也逼近整天嚷嚷美国民主要千秋万代,一统江湖的美国鹰派人士。我希望何同学尽管身在美国三流大学,但是能多多利用无所不在的一流资源,更重要的是少一些稚气多一些志气,努力远离无知和无耻。

  3. 嘿嘿,又在装了吧。Justice是哈佛大学的一门课,因为你不能把它翻译成“正义课”,所以有人把它翻译成伦理课,我也就默认了——如你所知,我的英语水平还没有高到把正义课翻成伦理课的程度。再者,说“法的精神”,跟“the cause of law”这样的英文有什么关系呢。“法的核心价值”“法的原则”等等,只要便于理解的翻译都可以。就像Sandel在第二节课说的那个船员吃人的真实案例,吃一个活人可以活三个,不吃四个全死——吃不吃,这是伦理问题。但是吃完以后怎么判,这就是法的精神了。再延伸一点,在第二集说的,一条人命是否能用金钱衡量、如果能,值多少,这是伦理问题,但是真的遇到事故索赔的时候,那又是法律问题了——未必是法的精神,但是法律问题。这是伦理课,倾向于哲学而不是法学,但我愿意从法学角度理解他。延伸到邓玉娇案,应不应该把企图侵犯自己的人杀死,这是伦理问题;杀了以后怎么判,这是法的精神。尤其在中国这个法制不健全的国度,法的精神比法的条文影响更大。另一个案例,南京法官一句“不符合常理”也能作为判决依据,就是最好的例证。再解释一下少数人的道德,少数人的道德就是少数人的价值尺度,这很重要。尤其在封杀网络色情、言论自由、游行结社方面,这跟法国或者苏联的法系无关。孟德斯鸠也不能说明“色情业是否应该合法化”或者“公开号召地区独立/自治是否应被逮捕”(这恐怕不是言论自由的问题了)。——————————————————————————–拥护美国的民主,这你真是太不了解我了。我拥护的是国家社会主义,是独裁,不过这不是我的最高要求。我的最高要求是知识分子的民主——以受教育的程度决定的民主,不过这样的形式在世界历史上从未存在过,我只能拥护存在过的国家社会主义了。我坚决反对普选,所以我坚决反对美国的民主。普选是少数聪明人玩弄绝大多数笨蛋,普选的结果是笨蛋的选择而非正确的选择(笨蛋有的时候正确,不过犯的错更多)。我也反对美国的福利制度,反对美国的金融体系,反对美国的霸权。只不过我没有说过。你应该注意,我从来没有在日志上拥护过美国的民主,我拥护美国的很多东西,但不包括美国的民主。———————————————————————————最后说说“中国人”的概念。我不希望我的孩子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如果有条件的话,我希望他是美国公民。我自己愿意一辈子做中国人,但我希望我的孩子从出生起就是美国人。你要说“强迫”,我的父母没经过我同意就“强迫”我出生,我“强迫”我的孩子生在美国,又有何不可?——父母当然有帮孩子选择国籍的权利。愤青的可悲,在于他们做不到,于是嚷嚷。我嚷嚷的都是我有可能做到的,于是我自觉不是愤青。值得说明的是,我经常说“这样不对”却不说“应该如何”,并非我没有自己的观点,我有,但是我懒得说。为什么懒得说?因为我是天朝屁民啊。新浪博客里,上到大学教授,下到网吧管理员,成天在那嚷嚷,又有何用?那么明知嚷嚷无用,我为什么还要说“这样不对”——只因我要发泄,不吐不快罢了。

  4. 农村的色情业当然是不发达的。价格,20刀看一次脱衣舞,其他就不知道了我绝对是你见过的少有的有操守的人。至少在这个blog上留过2次言以上的所有人中,我可以说是最有操守的。而且,为了那个谁谁谁谁,我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还会继续有操守下去……

  5. 放P。。。哥这脱衣舞也是20块一次,哥都没看过。你凭什么就认定你比哥有操守。。你没干过的事哥都没干过,你干过的一些事哥还是没干过

  6. 在本页,这个blog上,到目前为止,只有你和我,至少留过2次言。何谓操守?守的女人就是操守?!

  7. 阿凡达的画面和效果很赞,卡梅隆在就能保证质量。剧情一般般,没什么感觉,不能说是抄袭吧,但至少也是借鉴了太多的老片,自己创造的不多。只能算得上是中规中矩的大片。惊喜,谈不上。

  8. 能把我骗到电影院,看完以后觉得钱没白花,这种中规中矩的大片就赢了。以前只有两个电影能做到,指环王3和泰坦尼克,其他的要么没把我骗进去,要么看完以后觉得钱白花了。

  9. 差距总会有的 毕竟我们才多少年 不过希望在哪里 缩小差距的希望在哪里 每个不满现状的人都去了外面 就有希望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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