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自由的提纲.OVER

  现在不想写,又怕以后忘了,把言论自由的想法列一个提纲,这个话题就完了。我还是想写小说,继续以前的《江湖》(暂定名)。

  • 言论分三种,陈述的、交流的、传播的。
  • 第一种言论,陈述,拥有绝对的自由。一个人自言自语,有权利发表任何言论而不被阻止。
  • 第二种言论,交流,只要交流的参与者不反对,也拥有绝对的自由。如果有反对的,判定很复杂,提纲写不下。
  • 第三种言论,传播,不存在言论自由。一个人试图传播自己的言论(公开发表),理应受审核。
  • 传播性质的言论,无论文字还是语言,都会发表在一定的范围内。袁腾飞在教室里上历史课,其范围是课堂;视频传到优酷上,其范围是优酷;优酷视频的链接发到论坛里,其范围是论坛。
  • 各范围的管理者有审核范围内发言的权利和义务。袁腾飞在课堂上发表不当言论,由学校负责管理;优酷的视频,由优酷的管理员负责管理;论坛的视频链接,由论坛管理员负责管理。管理员可以无条件禁止言论的发表而不必给予理由。
  • 同理,在公共场合以公众为目标发表言论,如派发传单、演说、拉横幅,公共场合的管理者(警察,保安,城管,等等)有无条件剥夺言论自由的权利,但仅限于言论自由而非人身自由。
  • 上级单位可以行使下级单位的权利。如出版署可以监督出版社,互联网主管单位可以监督论坛。也即,中宣部有权指示任何网站删帖和置顶。

  以预测地震为例。民间地质学家有权撰写预报地震的文章(陈述自由);可以在收信人同意的情况下,把文章发送给任何人(交流自由);也可以将文章在任何论坛发表,但言论不受保护(传播没有自由)。
  至于地震预报是否系谣言,是否应受法律制裁,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
  至于管理员删帖是否合理,中宣部的监管是否合理,也不属于讨论范畴。好比在互联网出现以前,人们在传统媒体上所能看到的一切文字,都是经过审核的(编辑或者国家机构的审核),个体的出版自由也从不存在(泄密出版物和未经审核的暴力及色情出版物在古今中外都是被禁止的)。互联网和传统媒体的区别,只是先发表后审核和先审核后发表的区别,但这并不代表互联网就比传统媒体更自由,只是门槛更低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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