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跳槽以后的第一个发薪日。按隔周发一次工资的惯例,本该在半个月前到账的第一笔薪水,因为各种手续问题推迟到今天才一并发下来。
当初跳槽的时候跟老板说,自己对工作环境很满意,离开的最主要原因是公司不能办工作签证——我一向告诫自己不要撒谎,所以在这里隐瞒了许多“次要”理由,其中排第一位的就是“没钱”。因为这次跳槽,税前工资翻了一番还多,税后工资涨了大约七成,抛去衣食住行的开销,每个月能存下来的款子也翻了一番。如此计算,原来要四年才能还清的亏欠父母的出国开销,现在不到两年就可以了结——前提是不换新车、不把妹——做到这些应该不成问题。
我已经26岁,身上还欠着父母一笔债,这一直让自己抬不起头。父母当然不曾想过追讨,但我是个很在乎“老天爷”的人——自己做什么事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唯独介意对不对得住老天爷。我的老天爷不能容忍我把父母用半生积蓄供自己留学视为理所应当,更不允许我在工作以后还要用他们另外半生的积蓄做婚房。我一直在追求所谓四项独立:行动独立,思想独立,道德独立,经济独立。四项中我只能做到前三项,在经济独立以前,我都直不起腰杆。
不过话说回来,即使还清了父母的债,只要一天还在给别人打工,都不算是纯粹的行动和经济独立。在我看来,只有自己给自己打工的人才能称作独立的人。虽然到加州以后就没再听到冥冥中的老天爷的声音,我还是希望老天爷能保佑现在工作的公司能顺利上市——四年以后刚刚好,届时我就能带着一笔钱回国创业。这不是感应,只是我一介侏儒的祈祷。